2017年9月19日 星期二

喜歡≠討好

在目送姐姐下樓時,
在樓梯間姐姐對著我說:姑姑,我好愛妳
一週前的一次5分鐘對話,姐姐聽到內心了。

姐姐從小就表現欲強,喜歡吸引眾人目光,
對喜歡的人很好甚至可以犧牲自已。

在一次大富翁遊戲中,我假哭著沒錢給過路費,
那時5歲的姐姐好心的說,我的錢給妳,
即便我說不用她還會很"難過我拒絕她",
姐姐時常把自已東西送給喜歡的人,
但這樣表現愛的方式讓人很不捨,
也為她即將進入小學所要面臨更多同儕之間的人際關係所擔心。

而在一次送她回家時姐姐準備拿禮物給我,
這時我緊抱著她,謝謝她送我的禮物,
但我不收禮物,因為我已有太多禮物了,
問為何常送禮物給我,
"她說因為我常陪她玩,她很開心",
我則回她,我很愛妳所以我喜歡和妳一起玩,
當妳下次還想送禮物給我時,像我一樣緊緊抱著我,
和我說愛我,我就知道了,不需要送禮物給我。

討好的確是容易和他人快速建立良好關係,
過去的我也曾努力在團體中討好每個人,
討好背後有著許多自信心不足, 
害怕真實呈現自已會不受人喜愛,
回想起那段時期的自已內外有著許多衝突與壓抑,
然而在許多良師益友陪伴下,
學習勇敢展現及接受不需要讓每個人都喜歡自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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